昊乾说法|人格权纠纷 - 从报警无果到二审全胜:遭遇前任恶意报复,维权该走哪几步?

发布日期:2026-10-23 18:22:30  来源 : 广东昊乾律师事务所公众号    作者 :王冬雪律师    浏览量 :0
王冬雪律师 广东昊乾律师事务所公众号 发布日期:2026-10-23 18:2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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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得不到就毁掉”,恋爱分手后,对方不断发短信辱骂、在朋友圈散布私密隐私,甚至以公开恋爱期间的“私密照片、视频”相威胁……遭遇前任这种近乎疯狂的恶意报复与骚扰,受害者究竟该如何打破僵局?

本案当事人在深陷绝望、自行报警却未获处罚的困境下,委托本所王冬雪律师代理维权。王律师多次与办案机关沟通推动行政处罚落地;面对侵权人受罚后仍不收手的嚣张气焰,果断提起人格权民事诉讼。历经一审、二审,法院最终全额支持律师费赔偿、判令其朋友圈公开道歉并驳回对方恶意反诉,为当事人彻底讨回了尊严与安宁!

01 噩梦降临:无法和平分手的“定时炸弹”

罗女士与石某曾是一对恋人,后因性格不合和平分手。一年多后,罗女士开始了新的生活,并与现任丈夫王先生登记结婚。

然而,这一消息彻底引爆了前男友石某的偏执与恶意。自得知罗女士结婚后,石某情绪彻底失控,开启了长达数月的疯狂报复:

信息轰炸与人格侮辱:密集向罗女士及其丈夫王先生发送大量短信,用极其恶毒、下作的词汇辱骂罗女士;

朋友圈恶意公审:在两人共同的同事、朋友重合的微信朋友圈,公开发布罗女士的照片,大肆宣扬罗女士过往的隐私私密生活,并配以极具毁损性评价的言论;

赤裸裸的威胁恐吓:声称自己手中握有罗女士恋爱期间的私密照片与视频,扬言要将其散布到行业圈、朋友圈,逼迫罗女士与丈夫离婚、“滚出深圳”。

原本平静幸福的新婚生活被彻底打碎。无休止的骚扰、随时可能爆发的“隐私泄露”威胁,让罗女士夫妻二人陷入了极度的恐慌与精神崩溃之中。

02 维权碰壁:报警无果陷入绝境,王律师介入强力破局

面对持续恶化的侵害,罗女士曾第一时间选择报警求助。然而,维权之路在起步阶段就泼了一盆冷水——在司法实践中,因婚恋情感纠纷引发的言语辱骂与信息骚扰,极易被视作“民间纠纷、情感矛盾”。罗女士自行报警后,警方并未对石某做出行政处罚。

求助警方的无果,让施害者石某更加有恃无恐;而罗女士夫妻俩则陷入了孤立无援的恐慌与绝望之中。在身心俱疲、不堪其扰之下,罗女士慕名找到了王冬雪律师。

接案后,王律师迅速梳理案情与现有材料,敏锐地指出:不能让对方形成“法律拿我没办法”的侥幸心理,必须先推动行政处罚落地,锁定违法事实!

王冬雪律师立即协助当事人补充固定关键证据,提供法律意见,并指导当事人与民警深入沟通交涉。王律师明确指出:

这绝非普通的情感口角纠纷,而是使用侮辱性言辞、以公开私密信息相要挟、蓄意侵扰他人安宁的违法行为,完全符合《治安管理处罚法》关于“多次发送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情形的规定,应当予以行政处罚!

经过律师持续、专业的法理指导,公安机关最终改变此前态度,依法出具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对石某作出了行政罚款处罚。

03 变本加厉:行政处罚难挡恶意,民事诉讼利剑出鞘

然而,收到行政处罚的石某不仅毫无悔改之意,在私信中公然扬言“起诉也制裁不了我”,依然拒绝彻底删除私密内容,侵权隐患如影随形。

行政处罚只是第一步,面对顽固的侵权人,必须启动民事诉讼利剑,彻底斩断侵权风险!

王冬雪律师迅速代理罗女士与王先生向人民法院正式提起人格权侵权诉讼,全面提出诉求:

立即停止侵权,彻底删除非法持有的所有私密照片、视频;

在微信朋友圈公开发布经法院审核的书面道歉声明(公开不少于30天);

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

全额赔偿原告因维权支出的律师费。

面对起诉,被告石某百般诡辩:

狡辩短信是“一对一发送”,不属于名誉侵权;

辩称发朋友圈只是自己的“情绪宣泄”,没有侮辱诽谤;

坚称自己口头说了会删除照片,没有实际传播就不侵犯隐私;

甚至倒打一耙提起反诉,声称女方此前报警控告涉嫌犯罪属于“诬告陷害”,反向要求女方向其道歉并赔偿其5万元精神损失!

04 庭审交锋:层层击碎抗辩,粉碎恶意反诉

在法庭审理中,王冬雪律师针对石某的抗辩与反诉展开了缜密有力的还击:

击破“一对一发送不侵权”的谬论:侵犯名誉权不以广泛公开为唯一要件。石某在共同好友圈公开发布带有贬损评价的信息及照片,客观上已直接降低当事人的社会评价;即便是一对一发送侮辱威胁信息,同样构成对他人人格尊严的严重践踏。

锁定对“私人安宁”的侵害:个人私密照片、生活经历属于绝对的法定隐私。以私密信息为要挟、长期高频骚扰,实质上严重破坏了原告的私人生活安宁,依法构成隐私侵权。

击破“情感纠纷/原告有过错”的借口:婚姻自由与身体自主权受法律绝对保护。任何人均无权以情感纠纷为借口肆意侵权,当事人正当选择婚姻无任何过错,不可作为减轻侵权责任的理由。

彻底瓦解恶意反诉:公民在人身权益受到威胁时依法报警,是正当行使法定救济权利。石某既无证据证明原告存在虚假告发的恶意,其所谓的“被诬告”纯属恶意揣测,反诉毫无事实与法律依据!

05 裁判结果:一审全面胜诉,二审维持原判!

两级法院最终全面采纳了王冬雪律师的代理意见,作出了大快人心的公正判决:

停止侵害:石某立即停止对罗女士、王先生人格权的侵害,彻底删除非法获取的有关隐私照片、视频;

公开道歉:石某必须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在其微信朋友圈公开发布书面道歉声明(内容须经法院审核),持续公开时间不得少于7日;如逾期不履行,法院将依法在媒体刊登判决要点,费用由石某承担!

精神赔偿:石某向原告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

全额支持律师费:依法全额支持原告支出的维权律师费!

彻底驳回反诉:依法驳回石某的所有反诉请求。

石某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审理后依法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06 律师说案:遭遇前任恶意威胁与骚扰,如何有效维权?

本案是一起极为典型的“以爱之名行侵权之实”的恶意纠缠纠纷。复盘本案的胜诉经验,王冬雪律师为身处类似困局的朋友提供以下维权指引:

1. 切忌在愤怒中删除记录,完整固定证据链条

面对骚扰,不要第一时间拉黑或气急败坏删除对话。应将所有短信、微信聊天记录、朋友圈动态、来电记录进行完整截屏、录屏保存,必要时在律师指导下办理公证存证。

2. 用足“行政+民事”组合拳,不给侵权人留侥幸空间

行政处罚解决的是“违法事实的官方认定”,但若想彻底消除隐患、解决私密照片删除、公开道歉及经济赔偿等问题,必须跟进民事诉讼,通过司法强制力彻底画上休止符。

3. 勇于拿起法律武器,律师费可依法要求侵权人买单

很多人遭遇侵权时顾虑“维权成本高于侵权代价”。王冬雪律师提醒: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人身权益纠纷的司法解释,被侵权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律师费,可以依法主张由侵权人承担。

法律不仅是防身的盾牌,更是惩治恶念的利剑。如果您的私人生活安宁与人格尊严正遭受肆意践踏,请不要害怕,及时拿起法律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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